录取
1、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省、市有关规定招生。未参加今年中考的考生不得参与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的录取。
2、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录取实行全市统一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该分数线的考生一律不予审批录取。
3、各县(市、区)要将优质普通高中的统招计划按不低于70%的比例,合理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制订并公布实施方案,有效缓解借读热、择校热,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既照顾薄弱学校学生利益,又保证一定生源质量。录取时按考生均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均衡录取最低控制线由县(市、区)根据当地生源情况测算划定。
4、师范定向生的录取根据市政府下达各县(市、区)招生计划数,按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不能低于本县(市、区)重点高中均衡生的录取分数线。未录取师范定向生的考生可根据其志愿参与重点高中和一般高中录取。
5、择校生录取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12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2]4号)规定,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
6、切实规范普通高中招收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的管理。特长生的专业成绩认定按赣市教基字[2009]40号文件执行。录取分数线按考生报考学校录取最低分数线的60%确定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报市教育局审批后由市中招办办理录取手续。
7、体教结合重点项目训练基地学校的体育重点班的录取,按《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体教结合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赣市教基字[2008]14号文件)执行。
8、赣州中学面向全市招收红色班宏志班200人、珍珠班50人、中英班60人、体育特长生20人,赣州一中面向全市招收中美班和阳光班共50人,赣州三中面向全市招收宏志班50人、励志班50人、中加班60人、体育特长生20人,赣州四中面向全市招收音乐特长生5人。
以上特色班招生计划列入提前批录取。其中,报考赣州中学珍珠班、赣州一中阳光班、赣州三中励志班的在网上填报提前批志愿,报考宏志班、红色班、特长生的及时按招生学校要求提交报名和资格审查等材料,报考中英班、中美班、中加班的直接与招生学校联系。
报考市直中学的县(市、区)考生,应同时填报本县(市、区)的重点高中,因分数或资格审查原因未被市直中学录取者,参加所在县(市、区)重点高中的排序录取。录取到市直中学的县(市、区)考生,三年后高考上线名额两地同时计算。
9、驻市及市属高(中)职院校可以根据招生计划进行预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预录手续。
10、市直中职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学校在县(市、区)录取学生数在学生入学注册时由学校报市教育局职成科计入该县(市、区)中职招生任务数中。
11、章贡区、开发区范围内的普通高中新生录取工作按照《2014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普通高中招生方案》执行,由市中招办负责。其他县(市、区)的普通高中招生属地负责,预录名单报市中招办审核。
12、大余县的中考和普通高中招生按《江西省2014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大余县教育局有关文件施行。